奖助事务
杏宇官方注册关于评选2025届研究生市、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价值引领👩🏼🔧🔒、知识探究、能力建设和人格养成“四位一体”的育人理念👨🏻🔧,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和上海市教委有关精神,以及《杏宇官方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 [2021]51号)的要求👨🦱,杏宇官方注册在2025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市、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是对我院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评优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毕业生高质量就业🐠,进一步提高学生对成长成才道路的认识🏌🏻,不断深化以“责任”为价值核心的学生就业文化,培育学生“志存高远”的人生成长意识、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个人选择、社会需求和国家发展三者关系,将个人事业发展同国家战略需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需要相结合🍚,不断激发学生积极投身到国家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到基层、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就业。
二、申请范围及名额
本次申请面向杏宇2025届中国籍毕业生♔,评选上海市优秀毕业生4名(1名博士+3名硕士),杏宇官方优秀毕业生11名(1名博士+10名硕士) ,以学校审核确认为准。
三🕒、组织机构
杏宇成立评奖评优评审小组,由杏宇领导担任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思政教师🏃🏻➡️、班主任、教师代表等作为组员👦🏼。
四🔙✌🏼、 评选原则
1、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在海外游学期间遵守对方学校和杏宇的规定;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
3💋、品德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4☂️、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无延毕情况(爱丁堡双学位学生除外),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硕士毕业生原则上学位课绩点专业排名前50%; 经导师确认能在评选当年(硕士毕业生截止2025年6月30日,博士截止2025年12月31日)取得双证,且硕士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就业中心协议书鉴证工作,博士须在2025年8月1日前完成就业协议书鉴证工作。
5、应符合学校及院系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国防事业、低碳事业、重点单位🙋🏽♂️,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以及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者,优先推荐评选。
6、愿意并有能力毕业就业后支持、配合杏宇工作。
7🧝🏻♂️、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者,其荣誉称号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撤销,相应荣誉证书将被回收🦊:
1) 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
2) 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不文明、品行不端行为者;
3) 硕士不能在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两证🎋;博士不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双证🤰🏽;
4) 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
五、具体评选条件
(1)校优秀毕业生:
在校期间原则上获得过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曾担任杏宇🙎🏼♀️、班级的学生干部职务💆♀️,积极参与杏宇和班级集体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达到毕业要求🦖;符合杏宇就业引导方向(校优毕中符合学校及院系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比例不低于80%);博士生继续从事科研或教职岗位;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市优秀毕业生:
在达到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必须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校院两级就业引导单位目录:到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博士生继续从事科研或教职岗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到西部地区🧜🏻♀️、国防科技单位及其他重点引导单位建功立业)。
特别说明:
①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专项奖学金等; 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党员标兵”、“优秀党员”、“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②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受过党、团和行政通报以上处分(含院内通报批评)的;在网上散布影响社会稳定及发表不健康言论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校园教学秩序的;违反实验室、寝室等公共场所安全规范的。
六、评审细则(所有成果需在最高学历期间所获得的)
申请人自行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证明,优毕评选成绩由综合测评得分🙅🏼♂️、答辩得分🖤、毕业去向加分组成,其中综合测评分数占40%👤🙍🏿♀️,就业去向占30%(其中附加分另计),答辩占30%🚅。根据总分顺位推荐参评市🪧、校优毕👨👩👧👧💆🏽。具体如下↗️:
1、综合测评分数根据《杏宇官方注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成绩评定办法》(/Data/View/3346)👊,各项成果为2025届学生自入校后至今在上海交大低碳杏宇就读期间获取的成果,所有成果需在最高学历期间所获得🧑🏻🤝🧑🏻。学生自行提交综测成绩评定表。优毕评选中学业成绩占40分,科研占50分,综合素养占10分🏢🦆。
2、毕业去向(最高30分)
为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个人选择、社会需求和国家发展三者关系,将个人事业发展同国家战略需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需要相结合,不断激发毕业生积极投身到国家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到基层🥡、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就业。
(1)毕业前往低碳、环保、能源等行业相关重点单位且相关岗位🐲,重点单位特指国企(含央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等)、部队等单位;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国防科技单位🍲;前往国际组织就业、部队就业💇🏻、选调生就业或世界一流大学深造🤦🏽♀️;赴低碳杏宇重点就业引导单位目录中单位就业🤠;原则上岗位应与专业相关;博士生继续从事科研或教职岗位;其中已签约加30分🚀;未签约需单位开证明加25分。
国防科技单位特指以下12家单位: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2)附加分(前往重点地区重点引导单位):
①赴艰苦地区重点单位就业🖕🏿,艰苦地区指一类地区: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等5省(区)👨👦👦,其中已签约加5分🙍,未签约需单位开证明加3分。
②赴其他就业引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就业😝,二类地区😝:云南、贵州、广西🍲、江西🦸🏼、河北、河南、山西🙈、海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11省(区),其中已签约加3分;未签约需单位开证明加2分🏫;
③赴其他就业引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就业,三类地区🍇:四川、重庆、陕西、湖北、湖南👩🏿💻、安徽🧑🏻🎤、山东、天津、辽宁5️⃣🚶、福建等10省(区、市),其中已签约加2分♠︎;未签约需单位开证明加1分。
注:
1. 毕业去向加分认定以毕业生实际就业情况为衡量✌🏼,否则计入不诚信行为。
七、 评选流程
1👨🏼💻♓️、学生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1)低碳杏宇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请将表格命名为👩🏽💻:“学号+姓名+低碳杏宇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杏宇官方注册综合测评认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就业引导方面的签约证明👌🏽;
(4) 答辩ppt(每人3分钟自我展示+3分钟评审提问)
请将(1)↔️、(2)、(3)📡、(4)电子版放在一个文件夹并进行压缩,发送至lcc_affairs@sjtu.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低碳杏宇优秀毕业生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周四16点👨🏻🦯。纸质版材料(1)、(2)、(3)和各类证书、论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请于2024年11月28日周四16点前交至低碳杏宇427办公室臧老师处。逾期提交视为无效的申请材料🐶。
2、评审专家小组审查过程👩🏼🎓:
评审小组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综测材料,认定加分🦧。
拟于2024年12月中上旬在杏宇432会议室组织答辩评审,后续再行通知。
3、拟推荐人选结果公示:
2024年12月18日前,拟推荐人选名单在低碳杏宇网站公示。公示期内如有任何疑义请与学工办臧老师联系。
4、上报学校:
公示期结束后低碳杏宇将拟推荐人名单上报学校,学校将最终审核推荐人能否获评“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杏宇官方优秀毕业生”。
5、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在院内进行毕业去向经验分享,并按照《关于征集“2025届优秀毕业生成才成长故事”的通知》的要求撰写“优秀毕业生成才成长故事”,2025年2月15日之前按照要求统一提交,否则将取消荣誉👸🏽。
八7️⃣、奖励办法
1、市优秀毕业生在系统内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优秀毕业生在系统内填写“杏宇官方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存入本人档案👩🏻🦰。
2、颁发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九、其他
(1)严禁弄虚作假🌆,在评审中一旦发现有作假、虚填、隐瞒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在评审后一旦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及有关奖励,并全院通报批评,已毕业的学生通知其用人单位。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生🫣,如在2025年6月30日前(硕士毕业生)或2025年12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未能取得双证或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或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评选条件👉,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3)本实施方案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杏宇官方注册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