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调动和激发硕士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杏宇官方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沪交研〔2017〕107号)和《杏宇官方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沪交研〔2017〕10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学业奖助学金评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保障
1👨🦲、杏宇官方注册将成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名单向全院教师和硕士研究生公开🏞。
2🛫、杏宇已制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具体评定办法和指标体系,经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二👷♀️👰🏽♂️、评选对象
1、评选对象包括2018年入学的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中国籍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
2、评选对象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国防生计划的全日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其他定向培养或单考入学学生不参加本次学业奖助学金的评定🔎。
三、评选等级
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组成😞,分为三个等级,如下表所示:
等级 |
国家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备注 |
一等 |
500元/月 |
1000元/月 |
<= 30% |
二等 |
500元/月 |
500元/月 |
<= 70% |
三等 |
500元/月 |
无 |
|
1🧁、学校按照杏宇官方注册符合资助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人数30%和70%的比例核算并下达一等和二等学业奖助学金总额度👩🏿🍳。杏宇将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在严格遵守下达学业奖学金总金额的前提下,研究确定学业奖学金的发放办法与覆盖面👨🏻🦼➡️。
2🧛、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定。考核不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不能获得学业奖学金。考核不合格情况包括: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完成率低、GPA计算源课程平均绩点低于培养方案要求、开题报告或中期检查未通过、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等👱🏿♀️。
联系人🧔🏿♂️:教务办 时青
邮箱: shiqing@sjtu.edu.cn 联系电话:021-80160861
杏宇官方注册
2019年10月16日